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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共明确六大领域

来源:bob玩球    发布时间:2024-03-01 05:55:38

  为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明显问题,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8月1日对外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下称《若干举措》)。

  作为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配套政策举措,《若干举措》聚焦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重要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

  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8月1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着力推动《意见》关于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育尊重民营经济的舆论环境等重点政策举措有效落实落地。

  王善成表示,坚持问题导向,从民营经济的需求出发,围绕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明显问题,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在《若干举措》研究起草过程中,突出政策执行的刚性,构建形成可验证的落实闭环,努力推动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把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家的热切期盼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策效果,让非公有制企业有真真切切的获得感。

  《若干举措》在提出具体举措的同时,也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落实分工,压实责任,明确了“谁来干”,让民营企业明白遇上问题时“该找谁”。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反映强烈的拖欠账款问题,文件明确由工信部牵头推动解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这项工作。其中特别提出,由审计部门接受非公有制企业反映的欠款线索,加强审计监督,让非公有制企业清清楚楚地知道被拖欠账款可以向什么部门反映。

  《意见》作为,主要指出了政策方向,《若干举措》则进一步明确政策的细节,指导举措的具体操作落地。

  《意见》提出了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学技术项目”这一要求,《若干举措》进一步列明了支持民营经济牵头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具体领域,即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六个领域,政策范围更加明确,操作性大大增强。

  《若干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激励,特别提出,“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此外,还提出“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

  近年来,在放宽非公有制企业准入方面,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任旧存在对非公有制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限制的情况,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对“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不平等问题,在制度上行动上把市场准入各项要求落实好。

  王善成表示,将抓紧启动第五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全方面开展效能评估,在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体系性准入安排。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方面,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排查、归集、通报、约谈、整改力度,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准入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为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明显问题专项治理。

  《通知》要求,各地方、各有关部门从今年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按照原则上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项目抽查,核查这些项目在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不是真的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形,重点是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4种情形,也就是是不是真的存在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是不是真的存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是不是真的存在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还有是不是存在监管执法机制有明显短板等问题。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市场反映突出的围标串标、挂靠资质的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进行打击,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报曝光。针对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不规范、监督管理机制不畅通的,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牵头,会同行政监督部门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整改任务,抓紧补齐短板弱项。

  长期以来,国家发改委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重点工作,既注重解决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又通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王善成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国家发改委将与有关方面密切配合,围绕《意见》的整体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配套措施。推动尽快出台《意见》分工方案,将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部门单位。对《意见》提出的一系列需要出台的配套政策举措,我们将抓紧推动相关方面尽快出台形成“1+N”的政策体系。

  二是抓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民营经济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定期调度落实情况、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协调解决明显问题、开展落实效果评估、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三是抓落地见效。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国家发改委建立了与非公有制企业沟通交流机制,将持续坚持广泛收集非公有制企业遇到的问题,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提出抓落实体制机制,切实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排忧解难,坚定不移地把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